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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F 源代码头文件和版权声明策略

目的和目标受众

本文档描述了 Apache 提交者和 PMC 成员应如何处理源文件许可和版权声明。
它不适用于 ASF 外部的开发人员,他们将 Apache 许可证应用于其工作。 Apache 许可证的附录 描述了其他人如何将其工作应用于许可证。此页面也不描述 每个 Apache 产品版本随附的标准 LICENSE 文件中包含的内容 的要求,也不描述 分发第三方组件的可接受许可证

概述

Apache 产品由大量跨众多源文件的代码组成,这些代码由各种作者许可给 ASF,这些作者保留对其贡献的所有权。当 PMC 经历选择、协调和安排所有这些贡献到单个产品中的过程时,集体作品也受版权法的保护,并归 ASF 所有——即使每个单独的代码片段仍归其贡献者所有。Apache 产品还可以包含未直接提交给 ASF 的其他组件,但这些组件 以与 ASF 的许可实践一致的方式获得许可

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本文档描述了如何

本文档还包括对 常见问题 的解答,随着 legal-discuss 邮件列表上出现新的问题,我们会更新这些解答。

此页面更新通知

此页面的更新将发送到 legal-discuss 邮件列表。

在 ASF 开发的代码的源文件头文件

本节仅指版权所有者或所有者代理直接提交给 ASF 的作品。

  1. 如果源文件随附的版权声明包含在其中,则版权所有者(或所有者代理)必须:
    1. 删除此类声明,或
    2. 将其移动到与每个适用项目版本关联的 NOTICE 文件中,或
    3. 提供书面许可,允许 ASF 删除或重新安置这些声明。
  2. 每个源文件应包含以下许可证头文件——请注意,头文件中不应包含版权声明,并且 URL 中可以使用 https 代替 http
    Licensed to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ASF) under one
    or more contributor license agreements.  See the NOTICE file
    distributed with this work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regarding copyright ownership.  The ASF licenses this file
    to you under the 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 (the
    "License"); you may not use this file except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icense.  You may obtain a copy of the License at
    
      https://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
    
    Unless required by applicable law or agreed to in writing,
    software distributed under the License is distributed on an
    "AS IS" BASIS, WITHOUT WARRANTIES OR CONDITIONS OF ANY
    KIND, either express or implied.  See the License for the
    specific language governing permissions and limitations
    under the License.    
    

第三方作品的处理

  1. 术语“第三方作品”是指未由版权所有者或所有者代理直接提交给 ASF 的作品。这包括直接提交给 ASF 的作品的某些部分,提交者并非版权所有者或所有者代理。
  2. 不要修改或删除第三方作品中的任何版权声明或许可证。
  3. 确保每个第三方作品都包含其关联的许可证,即使这需要将许可证的副本从第三方下载站点添加到分发版中。
  4. 不要在第三方源文件的顶部添加标准的 Apache 许可证头文件。
  5. 对第三方源文件进行的微小修改/添加通常应根据第三方源代码的其余部分的相同条款获得许可,以方便起见。
  6. 项目的 PMC 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对第三方源文件进行的主要修改/添加。

NOTICE 文件

  1. 每个 Apache 发行版都必须在顶级目录中包含 NOTICE 文件,以及标准的 LICENSE 文件。
  2. 每个 NOTICE 文件的顶部必须包含以下文本,适当地修改以反映产品名称以及产品当前版本和过去版本的发布年份
    Apache [PRODUCT_NAME]
    Copyright [XXXX-XXXX]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This product includes software developed at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
    
  3. 使用 NOTICE 文件的其余部分包含 [必需的第三方声明][1]。NOTICE 文件还可以包含从 提交给 ASF 的源文件中移动的版权声明
  4. 另请参见 NOTICE 的修改

常见问题

在哪里可以找到每个 ASF 版本都必须包含的 NOTICE 文件示例?

请参阅 httpd 项目 NOTICE 示例样板 NOTICE 文件

此策略是否适用于发行版中包含的文档文件?

是的。

此策略是否适用于我们网站上显示的内容?

否。我们的网站没有关联的 NOTICE 文件。相反,我们可能很快就会通过网页页脚中的“使用条款”或“法律信息”链接明确此类内容的条款。此时,Apache 网站无需执行任何操作。

如果我的项目将其网站包含在产品分发版中怎么办?

少数例外情况 外,分发版中包含的所有人类可读的 Apache 开发文件都必须包含 头文件文本。文档(包括与版本一起分发的网站文档)可以在某种形式的元数据(例如 HTML 注释)中或作为可见文档中显示的页眉或页脚包含头文件文本。

Apache 版本中的哪些文件不需要许可证头文件?

其文字元素或结构中没有任何创造性的文件不受版权法的保护;因此,此类文件不需要许可证头文件。如果对文件的创造性程度有任何疑问,请将许可证头文件添加到文件中。

某些其他文件可能没有许可证头文件。三个例子是

PMC 应使用其判断力,倾向于使用源代码头文件,并在不确定时联系 legal-discuss@。

是否有源代码头文件的简短形式可用?

有时,文件的状况使得不适合使用推荐的 Apache 源代码头文件。例如,在图像、压缩的 JavaScript 或 PDF 中。在这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以下较短的形式。

"Licensed to the 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ASF) under one or more contributor license agreements; and to You under the 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 "

在使用简短形式时,直接在文件中提供与文件相关的任何其他许可信息(即通常位于 NOTICE 中的信息)。

PMC 应使用其判断力,倾向于使用完整的源代码头文件,并在不确定时联系 legal-discuss@。

此策略是否适用于二进制/对象文件,例如可执行文件或 JAR 文件?

是的。即使发行版中没有源文件,LICENSE 文件和 NOTICE 文件仍然都需要包含在每个 ASF 分发版中——无论分发单元是 .jar、.msi、.tar.gz、.zip、.exe 安装程序,还是用于分发的任何其他文件格式。例如,除非 Windows .exe 文件是安装程序并在其安装中包含 LICENSE 和 NOTICE 文件,否则不得将其用作分发单元。

此策略是否适用于包含在 ASF 版本中的第三方二进制/对象文件?

是的。请参阅策略的 第三方作品 部分,尤其是 确保每个第三方作品都存在许可证的要求

图像或其他媒体是否需要在 NOTICE 文件中包含版权行?

如果媒体直接贡献给 ASF 项目,则贡献者可以选择将其版权声明插入 NOTICE 文件中,如 源文件所述。如果媒体来自第三方来源(未直接贡献给项目),则应将与媒体明显关联的任何版权声明复制到 NOTICE 文件中。

为什么需要许可证头文件?

许可证头文件允许检查文件的人员了解管理作品使用的条款,即使在没有分发其余部分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许可证声明,则必须假定作者保留所有权利,包括复制、修改和重新分发的权利。

此策略是否适用于使用 Apache 许可证的 ASF 外部的项目?

否。这严格是 ASF 的策略。使用 Apache 许可证的其他项目仍应参考 许可证的附录 以获取有关将其头文件应用于其源文件的指南。